岭南画院是直属于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坐落于广东四大名园之一东莞可园的西北侧东江之滨,是挖掘、放大可园作为岭南画派重要策源地和岭南建筑瑰宝两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主体设施和单位,由岭南画院、岭南美术馆和岭南画家村三大部分组成,融创作、研究、展览、收藏、培训、交流为一体,占地面积20978平方米,建筑面积17696平方米。画院运用创新机制,广纳贤才、繁荣创作、策展交流、培育新人,提升东莞城市文化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力争办成全国最有活力、最富特色、最有影响力的画院之一。 为适应新时代美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岭南画院拟在全国范围招聘有突出成就的画家为特聘画家,以充实和扩大专业画家队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有较强的社会道德感,积极完成岭南画院布置的创作任务; (二)具有广泛的文化修养和扎实的绘画功底,有个人的艺术语言特点,艺术修养全面; (三)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 (四)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和学术研究能力,有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有专业学术论文发表。 二、考核 (一)由院长办公会与艺术委员会根据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创作成就等方面进行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向岭南画院交原作两幅(不小于四尺对开)参加复审。复审结束后,入选画家的两幅作品由画院收藏;未入选画家的作品全部退稿。评审结果在画院网站公布。 三、聘用 (一)岭南画院特聘画家遵照公开招聘、公平考核、集体决策、择优聘用的原则选拨人才; (二)应聘画家合格经公示后,由岭南画院与画家签订协议书,聘期2年;特聘画家为编外画家,不办理人事关系,不进驻画院工作; (三)画家聘期满后,由岭南画院组织举办汇报展,并组成评审小组对画家聘期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续聘; (四)特聘画家享有参与画院创作写生、交流活动、创作材料补贴等待遇。续聘后的特聘画家享受在岭南美术馆举办个展待遇。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 应聘者须填写《岭南画院特聘画家申请表》(在岭南画院官网下载)及递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照片; 2、作品照片(七寸以上)8幅(或已出版的画集); 3、关于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2篇; 4、画册、报刊评价资料若干; 5、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美协会员证、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不退件)。 (二)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2015年3月1日 2、联系方式:0769-22116619 王小姐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北路岭南画院创作部 523017 3、官网:www.lnhy.org E-mail:lnhy_cz@163.com 微信号:岭南画院 附件: